所屬分類: 文化遺產保護與利用研究
項目地點:廣東省
設計單位:歷史文化名城研究所
項目負責人: 張杰
參與人員: 張捷 張飏 霍曉衛 溫春陽 許險峰 陳昌勇 王磊 唐宏濤 邵磊 禤文昊 曹勝威 譚宇文 梁莊 譚國昭
完成時間:2014年
本項目榮獲“2015年度全國優秀城鄉規劃設計獎”(城市規劃類)一等獎
廣州,一個有著2000多年歷史的古城,是我國第一批國家歷史文化名城。
早在公元前九世紀的周代,這里的“百越”人和長江中游的楚國人已有來往,而“楚庭”則是廣州最早的名稱。
秦漢時就是繁榮都會,漢唐以來是海上“絲綢之路”的始發港,清朝閉關鎖國時是中國唯一對外開放的港口,也是中國最早對外的通商口岸。
《廣州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是廣州第一版歷史文化名城專項保護規劃,于2003年啟動至2014年11月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批準實施,經過11年的探索,系統建立了廣州的名城保護體系,明確了廣州名城保護的基本方向,是指導廣州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綱領性文件。
規劃提煉出9大核心價值,確定了“歷史悠久古都城、嶺南中心文化城”等9大保護主題,樹立了廣州的名城形象。提出全面保護物質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價值特色引領、5個層次的保護內容。
廣州市特色空間格局與風貌示意圖
歷史城區保護的空間戰略:“一城兩帶多區”
歷史城區內歷史文化街區保護區劃圖
規劃見證了11年來我國名城保護制度逐步完善的過程,具有探索性、現實性、社會性、制度性四大特點。
探索性——完善了歷史文化名城整體保護規劃的編制體系,規劃成果先進
規劃是我國探索名城保護規劃的實踐之一,在2004年建立的保護體系,已納入相關條例和辦法,主要有三個方面:
一是先行建立了整體保護的觀念。規劃提出以自然景觀主導、線性文化遺產串聯、主題聚集區凸顯、“點、線、面”結合的“整體保護”思想。
二是先行確立了“價值特色”引領的先進保護理念。規劃提出以“價值特色”統領各項空間要素規劃的觀點。
三是完善傳統名城保護體系。在“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文化街區、文物保護單位”的基礎上,補充“市域、非物質文化遺產”兩個層次,建立了五個層次的完整保護體系。
此外,規劃在2004年提出的格局、街巷、水系等要素以及歷史地段、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思想和方法,已成為國內名城保護規劃的普遍做法。
現實性——創新規劃技術方法,解決規劃管理的現實難題
規劃針對保護與發展的矛盾,強調保護規劃實施與管理掛鉤,體現在四個方面。
一是推動歷史城區職能重大轉變。規劃提出并引導了太古倉碼頭倉儲物流用地活化利用、十三行大型專業批發市場外遷等方面的轉型實施,從根本上解決廣州名城保護的巨大壓力。
二是創新歷史城區的劃定方法。“歷史城區”的概念在2004年還不明確,規劃先行提出了“歷史格局+現狀評估+風貌評價”的綜合劃定標準,清晰劃定界線,是國內較早對這一概念進行研究和控制的示范性研究。解決了長期以來舊城開發項目是否納入保護審批要求的爭議。
歷史城區研究范圍內空間格局要素分析圖
歷史城區范圍圖
三是創新解決建筑控高的歷史難題。為確保歷史城區建筑高度“控制在30米以下”,規劃通過“技術評估+經濟評估+行政影響評估”,歷時4年,逐項排查所有審批項目,最終明確了歷史遺留問題的五項處理原則,通過贖回開發權等方式,堅守住了建筑限高的底線。
歷史城區內建筑高度控制圖
四是創新功能復合的保護方法。規劃結合防災、休閑的需求,成功引導了歷史水系恢復,突出表現在時任胡錦濤總書記、溫家寶總理曾表揚的東濠涌整治、荔枝灣涌的“揭蓋復涌”工程。
社會性——與社會各屆互動,確保規劃的科學性
規劃從兩方面喚起廣州全社會參與名城保護的意識:
一是廣泛吸納社會各屆的意見。規劃落實了廣州2003年以來,3屆市政府建設“世界文化名城”的愿景,納入了考古、文物等知名專家關于完整保護地上、地下文物的嚴格要求,吸收了市民關于改善生活環境的真切訴求。在社會宣傳中,委托廣告公司專業運作,發放簡易讀本,舉辦“專家訪談會”“共同規劃日”和現場咨詢活動,吸引公眾、主流媒體長期關注和報道。
二是發動社會民間保護組織。編制期間,廣州民間文物保護協會、河南地小組、“古粵秀色”等民間組織自發成立,參與到名城保護工作,例如西關恩寧路,在民間呼吁下,被列為廣州第23片歷史文化街區,粵劇名伶舊居被列為重點保護對象。
制度性——與制度建設互動,確保成為依法行政的可靠依據
規劃利用廣州市地方立法權,在推進保護制度建設中檢驗規劃。
一是實行嚴格的組織制度,確保嚴肅性。包括:市長親自指導和協調部門工作,中國工程院院士、住建部總規劃師和知名專家學者參與規劃論證,近20次正式征集、協調部門和區縣意見,持續就南華西歷史文化街區劃定等專項內容,征求利害關系人意見。
二是同步指導名城保護工作,在實踐中檢驗。規劃編制期間,參與審查陳家祠、大小馬站書院群等全市重點保護項目,結合其中土地、風貌、交通控制等問題,完善規劃內容,降低實施風險。
三是參與制度建設,校正規劃成果。包括協助制定《廣州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歷史建筑和歷史風貌區保護辦法》、《歷史城區建設項目遺留問題規劃處理方案》、《第三屆廣州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委員會組成及議事制度》,把核心內容納入規劃。
實施成效
規劃在全面梳理資源并建立廣州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框架的基礎上,在規劃編制中就起到了協助完善保護立法、指導規劃管理工作的作用:規劃促進了廣州名城保護制度建設,出臺了三個管理文件,重新修訂廣州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促進了民間保護力量的發展,自發成立了廣州民間文物保護協會、廣州河南地小組等民間保護組織;指導了廣州市舊城更新改造和騎樓街整治等專項規劃、歷史地段和保護性建筑的保護規劃。
規劃還從五個方面,具體的規劃實施工作:綜合整治工程,包括沙面綜合整治、黃埔古港整治等。騎樓街整治工程,包括西關騎樓街、中山四路騎樓街整治等。活化利用工程,包括TIT創意園、十香園環境改造等。歷史問題處理,已公開收回大元帥府萬科開發項目等3宗歷史項目。全市專項工作,包括歷史建筑普查、“美麗鄉村”建設,在全市城鄉開展保護行動。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清河中街清河嘉園東區甲1號樓16-25層 郵編:100085 電話:010-82819000 備案序號:京ICP備 05030709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