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規劃背景
福州市作為福建省省會,近年來,城市建設和社會經濟發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為預防破壞性地震對城市的潛在威脅,亟待編制抗震防災規劃,統籌、協調、指導城市的抗震防災工作,以保障福州市城市建設成果與居民生命財產安全。
二、城市土地抗震性能評價與土地利用規劃
適宜區域為90.6km2,占規劃區面積的24.0%;較適宜區域為237.1km2,占62.7%;有條件適宜48.2km2,占12.8%;不適宜區域為2.1km2,占0.6%。
三、建筑物抗震防災規劃
根據建筑物抗震能力,對規劃區的建(構)筑物,按照雙優先的原則,即“先加固重點后加固一般工程、先解決后果嚴重的工程后處理后果較輕的工程”分期分批進行抗震鑒定,對不符合抗震要求的,應有計劃分段、分期進行加固。
四、交通系統抗震防災規劃
福州市規劃區城市出入口為:福州長樂機場,福州港,高速公路(東繞城高速公路、機場高速公路、沈海高速公路、福永高速公路、福銀高速、京臺高速)的城區出入口。
福州市規劃區一級防災干道為:東繞城高速公路、機場高速公路、沈海高速公路、福永高速公路。
福州市規劃區二級防災干道為:澗田路、秀峰路、福飛路、三環路、銅盤路、五四路、二環路、鼓山大橋、國貨西路、遠洋路、化工路、塔頭路、楊橋路、工業路、金山大道、江濱大道、五一路、六一路、南臺大道、316國道。
五、基礎設施抗震防災規劃
用系統的觀點,從城市抗震防災整體需求出發,根據基礎設施各部分在防災減災中所承擔職能的重要程度及其遭破壞后修復的難易程度,采取差別化的抗震設防標準,確定相應的抗震防災等級。
六、地震次生災害防治規劃
從次生火災、次生水災、次生地質災害和次生毒氣泄漏與擴散、爆炸及放射性污染等4個方面提出具體的抗震規劃要求。
七、避震疏散體系規劃
由于歷史原因,福州市閩江北的人口密度相對較高,規劃研究確定市中心避難場所在閩江北鼓樓區建設,建議把省體育中心、五一廣場和溫泉公園建設成市一級的中心避難場所。而分中心的避難場所則結合總體規劃確定的各個片區來設置。分別是東部新城、科學城、、倉山片區、大學城、汽車城、晉安片區、金山片區、馬尾新城、新店片區、荊溪新城、亭江-瑯岐新城等分中心避難場所。福州市中心避難場所及分中心避難場所共17處。有效避難面積:92.85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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