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規劃定位
橫琴身處特區,緊鄰澳門,與珠三角幾乎所有大城市的直線距離都在140公里以內。本次規劃將橫琴定位為:泛珠三角區域合作的重要平臺,具有國際影響的商務會展中心和自由貿易區,生態環境友好的現代化濱海新城。
(2)發展目標
本著深謀而動的發展戰略,確定分項發展目標如下:
● 經濟發展目標為第三產業為主,經濟高度發達,區域金融和商貿中心;
● 社會事業發展目標:宜居宜業,往來便捷、公共服務水平和社會保障體系高度發達及完備;
● 城市建設發展目標:人性化可持續發展的城市形態和空間尺度,設施配套、功能合理的布局結構;
● 環境生態發展目標:環境生態友好型的新型城市。
(3)總體概念規劃
充分考慮現有珠澳空間框架,重大基礎設施布局在珠海市范圍內通盤考慮,以利區域共享、避免重復建設。
構建橫琴內部高水平功能完善的獨立功能組團,搭建體現“9+2”合作構想的物質空間平臺,緊湊化布局以保證城市建設目標和保護生態本底條件的同步達成,并且打造高水平對外交通體系,規劃“一軸兩帶三核”的總體結構,劃分“9+2”合作共建區、口岸服務區、商貿會展區、商務中心區(CBD)、旅游度假區、綜合居住組團、研發基地、公園系統等8大主題功能片區。
(4)總體城市設計
總體城市設計在充分保護的基礎上利用綠色生態空間,如山體和水道組織富于吸引力和多樣化的開敞空間,實現城市發展與生態本底的和諧共生。重點突出與澳門對景區域和體現“9+2”意圖的規劃區域,并根據發展目標新增若干功能組團。在總體城市設計中重點體現融“山、海、島、城”一體的現代化城市形象和生態城市面貌的前提下,反映出經濟合作區和自由貿易區的城市特色,突出開放、高效、合作、創新的“特區”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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