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國家城鄉統籌發展政策的廣泛開展與不斷深入,對城鄉發展問題的探討則越來越集中于探討農村存量土地的價值釋放與合理促進農村城鎮化等方面。2010年4月,北京市在“積極快速推進城鎮化進程”的總體目標下,提出了對近郊平原地區農村建設用地進行整合再利用的政策研究問題,并在房山、大興、延慶、通州等地區開展《區域城鎮化和城鄉一體化規劃及實施方案》編制工作,探索城鄉一體化的思路和發展設想。
受房山區規劃分局委托,本次規劃研究范圍涉及房山平原區15個鄉鎮328個行政村(按照村莊主體范圍再100米等高線以下計算),總面積約797平方公里。研究基于我所長期以來在“城鄉統籌發展研究”方面經驗積累,深入剖析政策內涵,力圖從平衡公共利益角度著手研究。
首先,項目基于GIS平臺全面測算了房山平原地區農村建設用地的存量,明確將處于城鎮化地區之外的農村建設用地和工礦用地作為研究重點,避免擴大已劃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基于訪談踏勘等方式對村莊發展條件進行綜合判斷,進一步明確作為城鎮化整理的村莊對象,從而最終測算集體建設用地存量總量和分鎮建設用地存量。
其次,深入研究適合該地區的農村建設用地整理方式、布局原則、以及指標配置方法,提出將農村集體存量建設用地初步劃分為“生態復墾、回遷安置、產業開發”三種用途,并對三種用途用地提出不同開發策略:對生態復墾用地實施“科學復墾、嚴格驗收”原則;對國有產業開發用地實行“區域平衡,統籌開發”的統一布局;對集體回遷安置用地按照“分鎮引導,合理配置”原則建設集中居住社區,并探索用地指標掛還集體產業措施;在區域層面實施財政轉移支付和指標平衡原則,鼓勵不同鄉鎮之間聯動機制。
第三,精確測算項目實施的經濟成本與收益,判斷用地整理的可行性與分鎮實施的現實狀態。
最后,針對每個鎮提出規劃導則和實施模式,并根據城鎮化需求判斷用地整理時序,建議相關政策保障。
本次規劃積極探索國家城鄉統籌發展政策的前沿課題,以嚴謹求實態度和職業道德素養指導項目研究,以科學的工作方法對待項目細節,并深入反思城鄉發展管理及制度改革的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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